新中亚实业——“守合同重信用”乃企业发展的原动力

发表时间:2017-06-21 16:32

    莆田新中亚实业有限公司——公司自成立以来,企业领导就把商业信誉放在首位,认真贯彻执行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坚持信用至上的经营理念,提出守合同重信用是企业发展的原动力,做到“以诚为本,恪守信用”,为莆田人民提供了高品质放心的产品,从而赢得了良好的社会口碑,并得到相关部门授予莆田新中亚实业有限公司20142015年度莆田市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在实际工作中,我们依法签订和履行合同,自觉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进一步总结经验,使我公司守合同重信用工作更上一个台阶。

  在对内管理上,企业建立了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合同管理制度,成立健全的合同台帐、完整的合同档案,能及时、准确提供统计数据和有关资料。做到专人管理,专人跟踪。依法签订和履行合同,在合同签订过程中和客户充分沟通,制定双方均能接受的合同,切实维护和保障客户及公司双方的利益。在履行合同方面争取了主动性,成绩效果显著,至今,未出现一笔合同纠纷,对外签定的合同内容具体、条款清楚、手续完备、责任明确,并且均按照约定全面履行。

  目前公司代理的品牌有国酒茅台、中国劲酒、毛铺健康酒、红牛饮料、法国达能集团益力矿泉水,中国劲牌十全酒(省代),公司年销售额达1.5亿元,其中中国劲酒劲牌有限公司自2000年与本公司签单合同确认合作关系至今将近17年,从未出现纠纷,包括下级客户。这些国内一线品牌与本公司一直保持着长期合作关系。2008年在全球经济萎靡的情况下,下级客户库存积压严重,尤须是葡萄酒,公司在宁愿损失自身利益的情况下允许客户退货。就是因为公司始终坚持“以诚为本,恪守信用”。2014年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经过大量甄选,反复考察。本公司最终在众多公司脱颖而出。这些都足于说明公司平时在守信用重合同取得了显著效果。相信在以后我们公司也坚持“以诚为本,恪守信用”的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