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地质勘察院—— 企业之魂——信用至上

发表时间:2017-06-21 16:29

  莆田市工程地质勘察院——自成立以来,领导始终坚持信用至上的经营理念,提出守合同重信用是企业发展的原动力,做到“以诚为本,恪守信用”。我院2011年被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福建省勘察设计协会评为“AAA级信用企业”,2015年被评为“2014~2015年度莆田市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单位”,在2014年被评为“讲诚信重质量、质量协会团体会员”、2015年度被评为“依法诚信经营”联盟单位、2015~2016年度被评为“依法经营、诚信纳税”省级团体会员单位。因此在实际工作中,我们依法签订和履行合同,自觉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我院建立了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合同管理制度,设专职合同管理员,做到定人员、定岗位、定职责。在签订合同时使用合同示范文本,规范严谨,条款完整,合同台帐齐全,履行完毕的合同资料按规定整理归档,并妥善保管。我院优秀合同管理员蔡斌霞同志,工作勤勤恳恳,任劳任怨,积极钻研档案业务知识。合同涉及工程投标、涉及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发商等不同群体,在繁重的工作任务面前,她攻坚克难,务实和细心的作风得到各领导的肯定和认可。一份合同要与项目部、工程部、业务部及财务部反复沟通,她在如此繁杂的合同管理工作中选择了迎难而上,工作态度和工作成绩得到了大家一致的赞扬。

   2010~2016年我院项目合同总数为1248份,由于我院有健全的合同台帐、完整的合同档案,能及时、准确提供统计数据和有关资料。我院重视合同在企业经济工作中的重要性,在履行合同方面争取了主动性,成绩效果显著,至今,未出现一笔合同纠纷。同时我院号召各部门加强信用责任意识和信用义务观念,每年组织员工学习《合同法》,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提高依法签订合同的能力和水平,强调遵守合同的重要性。

   2009518日福建省莆田华侨职业中专学校委托我院对福建省莆田华侨职业中专学校学生宿舍楼项目进行详细勘察,419日双方签订合同,我院于520日进场施工作业,严格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并根据合同条款保质保量在规定的时间——613日内完成任务提交详细勘察报告,赢得了建设单位的好评及信任。在201020112012201320142016年度双方分别又签订了福建省莆田华侨职业中专学校学生宿舍楼3#、学生食堂、26#教学楼及体育场看台、主席台、游泳池服务用房、学生宿舍(12#13#14#)、综合教学楼(2#)体育馆(9#)等项目勘察合同,并且建设单位多次向其他单位推荐我院。

   20131017日我院与莆田市聚昌置业有限公司签订的凤凰山•铂郡项目勘察合同,合同价为250000元,工期为30天。于20131021日布置钻探孔184孔,投入三台(套)钻机进场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该项目地形由北往南倾斜,场地尚未平整,部分地段为阶梯式台阶和建筑边坡,台阶及建筑边坡高约11.00~2.50m,经钻探发现地层变化大,且存在大量孤石。施工难度比预期估算的一下增加了好几倍。院领导召开会议讨论,后一致决定:既然签订了合同,就不能因为地层变化、难度增加导致钻探成本翻几倍,而拒绝继续履行合同。1025日我院又投入三台(套)钻机进场施工,在2014210日完成了野外勘察任务,并于20143月给建设单位提交了经审查合格的勘察报告。在这个项目中,我们钻机增加了,工期也延长了,施工成本翻了几翻,整个项目最后核算跟之前开会讨论的结果相差无几,虽然没有利润,却得到了建设单位的好评,赚到了信誉。

  诚信是立业之本,诚信是兴企之源。通过加强合同管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同时,我院经营管理水平也得到了提升,企业不仅获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同时也获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2013年实现年销售额496.94万元,2014年实现年销售额695.04万元,2015年实现年销售额732.59万元,2016年已实现销售额794.52万元。我院将继续以诚信促经营,推动企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孟子曾言:诚者,天之道也;思诚者,人之道也。墨子曾言:言不信者,行不果。我院的管理者深知:“守合同、重信用”是企业稳步向前发展之魂。